关于配合海关深化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试点的通知及说明
尊敬的客户:
您好!
为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扩大改革成效,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19号(关于深化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试点工作有关事项),自2013年5月1日起,将扩大通关作业无纸化试点范围,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通关作业无纸化是指海关以企业分类管理和风险分析为基础,按照风险等级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分类,运用信息化技术改变海关验核进出口申报企业递交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办理通关手续的做法,直接对企业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录入申报的报关单及随附单证的电子数据进行无纸审核、验放处理的通关作业方式。
通过此通关方式,(1)对于部分B类(含)以上进出口企业货物申报实现快速验放;(2)部分低风险货物将实现系统自动验核放行,实现快速通关。
二、
海关管理类别为B类及以上企业(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请详见海关总署第197号令,2011年实施)
三、
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宁波、福州、青岛、广州、深圳、拱北、黄埔等12个海关关区的全部业务现场和所有试点业务。
四、
(一) 适用通关无纸化的进出口收、发货人(经营单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浏览器版系统单点登录,与报关所在地直属海关、第三方认证机构(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签订通关无纸化协议(具体操作办法请通过金运达国际物流网站通告板下载)。
(二) 适用通关无纸化的进出口收、发货人(经营单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浏览器版系统单点登录,签订与委托申报单位的通关无纸化代理报关委托(具体操作办法请通过金运达国际物流网站通告板下载)。
备注:金运达海关注册编号为“ 4403180577 ”,企业名称为“深圳市金运达报关有限公司”。
(三) 客户提供全套纸质报关单证,且在报关单备注栏内附加“无纸化通关”字样;
(四) 金运达进行无纸化通关申报。
(一)所有委托我司代理入仓报关的清关货物,将逐步实现通关无纸化作业,2013年5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为试行缓冲期,2013年6月1日起我司将全面推行该改革。为避免因经营单位未能启用通关无纸化申报模式而对入仓货物的通关速度造成影响,请各经营单位、货主予以积极配合。
(二)对于委托金运达通过无纸化通关作业方式的经营单位,务必在提供报关资料前,通过电子口岸网站完成1.通关无纸化网上签约;2.通关无纸化代理报关委托。
(三)转关货物是否适用无纸化通关模式,取决于当地主管海关所在关区是否在试点关区范围之内;入深圳金运达仓的转关货物,有纸化与无纸化申报作业方式并行;
(四)涉及许可证件(通关单除外)但未实现许可证件电子数据联网核查的进出口货物暂不适用“通关作业无纸化”作业方式。;
(五)中国电子口岸:www.chinaport.gov.cn;进入后点击左侧“中国电子 口岸执法系统”,电子口岸服务电话:010-95198 010-65195656;
六、
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